「顯化」(Manifestation)是一種在西方社會非常流行的思考模式,其核心理念是我們可以通過改變我們的思態來吸引我們想要的東西。換句話說,我們的思想有力量可以影響我們的現實。這種概念被視為一種自我實現的工具,有助於我們實現我們的目標和夢想。
顯化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古代傳統思想和靈性實踐中。然而,它最近在歐美地區重新獲得關注,部分歸功於一些知名作家和演講家,如瑪麗安娜·威廉森(Marianne Williamson)和艾伯特·艾因斯坦(Albert Einstein)等人的作品和演講。
顯化 (Manifestation)
「顯化」更注重個人的力量和主觀經驗,它認為我們必須有深刻的信念,並且有意識地去創造我們想要的東西,我們才能真正地將其顯化在我們的生活中。這需要我們持續地思考和專注於我們的目標,並且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實現目標的行動中去。這種觀念鼓勵我們主動去創造我們的現實,而不是坐等事情的發生。
吸引力法則 ( Law of attraction)
另一方面,吸引力法則則是認為,我們的思想和情緒可以像磁鐵一樣,吸引我們生活中的事物。換句話說,我們的思想和感情可以影響我們的現實,吸引我們所想要的事物。因此,如果我們保持積極的思維和情緒,我們就能吸引到更多的好事。然而,這種觀念更依賴於宇宙的力量,而不是我們個人的力量。它認為我們是宇宙能量的一部分,我們的思想和情感可以與宇宙的能量相連接,從而吸引我們想要的東西。
顯化與吸引力法則的異同
因此,儘管顯化和吸引力法則都認為我們的思想可以影響我們的現實,但兩者的重點和方法有所不同。
相似之處:
- 心靈力量:顯化和吸引力法則都認為我們的思想、情感和信念能夠影響我們所吸引的事物和經歷。
- 能量共振:兩者都強調能量的共振和吸引。當你將自己的能量與所渴望的事物保持一致時,宇宙會回應並將其帶來。
不同之處:
- 強調行動:吸引力法則強調對所渴望的事物抱持積極的思維和情感,並相信它們會實現,但並不強調具體的行動步驟。相反,顯化更加強調將思想轉化為行動,並通過積極的行動來實現目標。
- 意識與宇宙:吸引力法則常常著重於個人的意識和思想對現實的影響,而顯化則更加強調個人與宇宙力量的互動。顯化強調與宇宙的連結,將自己的意圖和能量引導到宇宙中以實現目標。
然而,無論我們選擇使用哪一種方法,最重要的是我們要相信我們的思想有力量可以影響我們的現實,並且我們要有積極的態度去面對我們的生活。只有這樣,我們才能真正地吸引到我們想要的東西,並且實現我們的目標和夢想。